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对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物与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等4个方面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加以明确。
科学合理划分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而形成相对稳定的省与市县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协同配合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下一步,市财政将根据方案确定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切实履行支出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附件:《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