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审议。
一、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拟安排情况
(一)抗疫特别国债
省上分配抗疫国债资金参照中央测算方法,按照因素法切块分配。兰州市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67亿元,其中市级2.88亿元,主要用于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医疗业务综合楼及儿童病区相关医疗辅助设施采购项目、疫情防控及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市口腔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和抗疫相关支出。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兰州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10.7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2.7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8.06亿元)。市级债券额度48.5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14亿元,主要用于兰州二中雁滩分校建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异地新建等项目。专项债券43.38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兰州国际港务区多式联运物流园、兰州粮食现代产业园、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本级收入预算预计完成情况,需对市级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根据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完成情况以及对第四季度税收收入情况的预测,全年市级税收收入短收2亿元。
非税收入:预计全年市级非税收入增加11.6亿元(增加的非税收入均为一次性因素,不计入收入基数)。
综上,将经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由118亿元调整为127.6亿元,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增9.6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增加预算总支出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2020年预算执行中,省、市出台了一些增支政策和亟待解决的事项,资金总额16.21亿元(明细详见附件)。追加预算所需财力拟从调入土地出让收入、调入稳定调节基金、收回资金、本年新增一次性非税收入等方面筹措解决。
三、预算调整方案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抗疫特别国债、新增债券资金按上述意见安排后,将经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97.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调整为197.6亿元,收支平衡。将经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调整为149.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相应调整为149.7亿元,收支平衡。
四、其他需报告事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兰办发〔2020〕24号)要求,严格执行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后两个月除了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重大紧急支出外,本年预算执行中不再追加预算。
本次市级预算调整草案,是根据市级2020年前三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四季度的预测做出的,实际执行中,如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超收,年底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我们将通过压减本年项目预算达到预算收支平衡。
附件: 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表
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