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和执行全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和标准。审批采购方式的变更、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申请,负责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备案。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承担全市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发布上报、统计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专家、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等。负责处理违规行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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